声明人:张瑞瑞、郭星星
在我们单位也写了“不炼法轮大法”的保证。通过九评使我认识到这是错误的行为,特此声明原来的“保证”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