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俊芳
由于本人学法不够,不能严格在法上去修,在被邪恶迫害时,正念不足,有怕心。在此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将努力学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