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玲
自九七年底修炼大法以来,做过和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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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