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龙心正
本人于1999年11月去北京证实法。以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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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