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宝华
在邪恶的逼迫下签的字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7/115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