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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淑珍

    我98年春得法。自从得法后,我的病不知不觉的没有了,真是受益非浅。2000年邪恶来非法抄家,我丈夫被邪恶非法抓走,之后又把我非法押到派出所,我说“不学了”。2001年,恶势力又迫我照了相,按了手印,画了押。2002年冬我回老家过年,邪恶又跟随而来,我又说“不炼了”。之后又有几次在恶党的胁迫下我都说“不炼了”。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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