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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解会方 我98年得法。99年7月20日,我進京证实大法,被人举报,被恶警非法扣留,后在单位被非法监管。现在认识到当时自己写的,或是他人代写的向邪恶的“保证”,都是背离了大法。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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