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国均 我单位在接到邮寄的大法真象资料后,叫派出所、国安查我笔迹,单位领导接连打电话和来我家问我炼功没有,我曾说过“没炼”。对不起师父,对不住大法。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