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柔琴
今年9月5日,我因送真象资料,被举报后被绑架到派出所,违心的向邪恶“保证以后不再送真象资料”。在此严正声明:我当时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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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