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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方华 2000年10月我去北京正法回来,公安审讯我叫我写检查,我不写,我妻子写了一份“检查”交上去。还有2001年国庆前武保科长叫我签写表,我不签,武保科长不经过我本人同意,冒名顶替我签了字,现声明这些是无效的、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6/191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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