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俊杰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法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