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汉桐
我是从96年开始修炼的。在别人面前曾违心的表示“不炼了”。声明:我过去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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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