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光英
在邪恶迫害下,当我不在家时,强迫儿子在它们写的“三书”和“保证书”上签的名,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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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