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素霞
在邪恶迫害下,写的“保证”,特此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