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方珍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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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