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邱忠美、黄柳娟、黄嫱娟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紧学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