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英、毕凤侠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8/11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