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爱琴
我是九九年以前得法的。曾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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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