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和素芬
99年7月,在邪恶的高压下,写过“不炼”的保证,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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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