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林晓艳
在邪恶迫害下,在“保证书”上签的字,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回到正法中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