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将八妮、王自喜
在邪恶迫害下,违心写了“不修炼”的保证,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