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爱民
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写的“保证”,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