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嘉美
在这场迫害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