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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吴玉英

    我是在赶路时被警察凭善良的特征和气色好就认为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强拉硬推上警车的,并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判处一年劳教。不管是在看守所,还是在劳教所,前10个月在历次的过关当中都是比较好的,在后两个月由于邪悟写了所谓的“三书”。当一年期满后,看到师父的新经文,才明白我在迷茫中做了破坏大法的事其原因是学法不深,师父说“作为修炼的人,没有榜样”(新经文《路》),我为自己的错误痛悔不已,追悔莫及,深感愧对师父、愧对大法,我也感谢师父能给我补救的机会。

    在这里我郑重地向世人宣布,凡是以前说过的错话,做过的错事,包括在劳教所写的什么“三书”,总之一句话,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不符合一个大法弟子标准的所作所为,从现在起全部、干净、彻底地销毁,并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做的是一个合格的法轮大法弟子。我一定会洗清自身的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法轮大法的弟子。

    我还要揭露劳教所的管教的一些违法行为,他们不遵守国家法律,不执行劳动法,没有8小时工作制,没有双休日,甚至没有休息日,他们私设公堂,残酷地拷打法轮功学员,有致死的,有致残的,有致伤的。在那里法轮功学员没有人权可言,法轮功学员连随便上厕所的权力都没有,所以有把大便拉到裤子里的事发生。本人就是其中的一个。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7/19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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