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立志
从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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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