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玉辉、瞿云星
99年,在邪恶的高压下,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