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利英、韩叔敏、张秀荣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9/11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