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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桂芳 我现年59岁,98年3月喜得法轮大法,从此走上了一条修炼大法的光明之路。大法使我得到了健康的身体,使我明白了怎样做一个好人,使我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和喜悦。然而,自从99年7.20江氏流氓集团疯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以来,我在被迫害中由于有执著心而在邪恶的材料上签了字,承认了邪恶对大法的迫害和诬蔑,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真是后悔莫及!现在,我特此声明:以前被迫害时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和材料一律作废。坚定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抓紧救度世人,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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