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玲
我是一位农民,九七年有缘得法,使我身心健康。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法轮功遭到迫害,由于我胆小,怕心重,当时我写了“悔过书”,现在严正声明,所写的全部作废。以后坚定学大法,做好大法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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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