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樊森林、宋洪建
于2005年7月,我们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在恶警的高压手段强迫下,我们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特此声明。我们表示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