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岚觉
我在邪恶压力下,为女儿和妻子违心的给邪恶写了“保证书”。在大法的洪势真象摆在众生面前时,我郑重声明:我违心写下的“保证书”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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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