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应月娣
2004年11月底,我丈夫由于怕心撕毁了明慧周刊,我没有阻止,这是不对的。特此声明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静心学法,不懈怠,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