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美香
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只走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之路,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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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