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德莲、董巨云、黄永桂
我们曾经在洗脑班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们决心以后学好法,把三件事做好,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