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苟玉芳、杨春香、王彩霞、黄彩连
在邪恶集团的迫害下,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提高心性,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