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秀艳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99年在公安部门的强压下写了“保证”。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对邪恶的妥协。由于我对修炼不够严肃,给大法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我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尊。在此严正声明写过的“保证”作废。今年我的母亲在社区部门的恐吓下,背着我替我在“610”发的表上签了字,在此也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7/1921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