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明淳
2000年初,单位迫使我登记了“悔过表”。严正声明:我的“悔过登记”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