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玉英
在邪恶迫害下,律师给我代写的“悔过书”,决不承认,一律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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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