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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慧卿 2003年11月15日,我因发真象资料被邪恶非法抓走,被非法判劳教两年。70岁的我,在劳教所迫害下,出现了严重的”病态”,劳教所怕担责任,给办理了保外就医。回家后,邪恶仍不放松对我的迫害,让我写“思想汇报”,我写了不该写的。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工作单位、区610的高压威逼下违心所说、所写的“不修炼保证、悔过书”以及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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