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慧卿

    2003年11月15日,我因发真象资料被邪恶非法抓走,被非法判劳教两年。70岁的我,在劳教所迫害下,出现了严重的”病态”,劳教所怕担责任,给办理了保外就医。回家后,邪恶仍不放松对我的迫害,让我写“思想汇报”,我写了不该写的。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工作单位、区610的高压威逼下违心所说、所写的“不修炼保证、悔过书”以及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让我们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