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齐志红 1999年10月15日,我進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北京信访局,次日被强行押回住地派出所,被以莫须有的“扰乱社会秩序”罪名,非法拘留15天。出狱后,派出所所长见我坚信法轮大法修炼,欲押送我到教养院教养一年,由于家属说情,所长以保证“不進京上访”为条件,才放我回家,并被非法监控。现严正声明:1999年11月初,我在当地派出所写的一切“保证”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