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风梅
2005年11月18日,我被610头目绑架至洗脑班。在邪恶的迫害下妥协。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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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