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连凤
在99年7.20时,孩子代我写的“不炼功”的保证和其它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