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全、于宝森
我们把大法书给烧了,还把炼功带抹了。郑重声明:我们以前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