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红丽
在过去旧势力的迫害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特此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