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艳
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跟师父走正法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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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