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金兰
99年7.20以后,经人代笔所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