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存健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声明作废。今后要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