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香
在洗脑班的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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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