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振民
99年7.20以后,被迫写的“不修炼”的保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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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