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祥文
在邪恶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及做的“保证”,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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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